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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軟反對蘋果將“app store”註冊為商標 分享

微軟(Microsoft Corp.)不滿蘋果(Apple Inc.)將業界常用的「app store」名稱納為商標,已向美國專利註冊局申訴。


蘋果最早申請「app store」商標,係於 2008 年支援 iPhone 的時候。如今,蘋果商店已發展為全球最大的行動軟體銷售平台,有超過 30 萬款應用程式。

軟體商店被視為蘋果產品銷售的重要催化劑,甚至吸引 Google、RIM 與惠普等同業仿效。

去年搭配 Windows Phone 7 手機作業系統推出自家軟體商店的微軟,周一向美國專利註冊局申訴,認為不應允許蘋果針對「app store」註冊,理由是許多不同企業的產品,也常用到該名稱。

微軟顧問 Russell Pangborn 強調,所有人都有免於遭蘋果報復,而自由使用「app store」的權利。

蘋果發言人則婉拒作出回應。